石嘴山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石嘴山大学

[切换城市]
石嘴山站> 石嘴山教育> 石嘴山大学> 宁夏理工学院信息

宁夏理工学院

英文名:Ningxi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称:“宁工” 所在地:石嘴山 院校代码:12544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 宁夏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28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性)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学校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第四章 录取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可结合招生工作实际,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生源地招办同意后,在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将同一科类出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考生进档后,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1、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按照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3、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一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综合、语文、英语。4、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5、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按照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70%。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2、英语本科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3、财务管理(云财务与管理会计师特色班)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4、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并且无色弱和色盲,无纹身。5、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cm~174 cm;男生:身高172 cm~184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6、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联合培养项目1、学校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施行“2+2”、“4+1”(本硕连读)、“3+1+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两年,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2、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日语、应用化学、环境设计、音乐学、体育教育”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和东北大学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3、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又获批由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获得双校双支援。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化学”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浙江工业大学出具学习证明。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班):该专业由学校与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学生模式,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进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5、财务管理专业(云财务与管理会计师特色班):该专业是学校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共建专业。校企双方通过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师资共建、实践教学平台共建等方式,共同培养能够熟练掌握云财务技术,具有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决策服务能力的“云财务与管理会计师”。本专业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东方时尚冠名班):该专业采取与北京东方时尚校企合作,施行“2+1”的培养模式,前两年校内学习,第三年东方时尚顶岗实习。7、空中乘务专业:该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校企合作模式办学,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值机、VIP服务、航空票务、邮轮海乘、高铁乘务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有空乘专业的院校从事管理、文秘、教师等工作,亦可从事旅游等相关工作。8、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东软睿道公司共建信息技术产业学院,采用“2+1”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后进入产业学院学习,前两年在校内学习,后一年进入企业顶岗实习。通过了解企业对人才的个性化需求,借助企业的实践平台,突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进入产业学院的学生全部安排就业。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300元/人~4300元/人;燕宝奖学金:2000~5000元/人。对专科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奖学金、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访学、留学。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1、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学费: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0000元/年。校企合作培养专业:财务管理(云财务与管理会计师特色班)19000元/年。2、与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4、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65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90000-86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40000-50000元/年)。5、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5900元/年;高职分类考试、自主招生专业单独成班学费:7500元/年。校企合作培养专业:空中乘务9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9900元/年。6、住宿费:2200元/年/人。第七章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证书校名:宁夏理工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查询。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政策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52-2210016;传真:0952-2210080;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详情
宁夏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章程2017-06-06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性质:民办公助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本科招生专业:环境设计、音乐学、体育教育。专科招生专业: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各省份招生计划以当地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二、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2、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3、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4、艺术文科、艺术理科考生均可报名。5、 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联考,且取得统一联考合格证。6、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三、录取原则: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3、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术科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四、考生注意事项:1、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2、本办法若与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各省考试院政策为准。五、收费标准1、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2、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年。3、住宿费:根据住宿设施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500-2200元/年/人。六、附 则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2、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52-2210016;   传真:0952-2210016;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详情
宁夏理工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7-06-06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性质:民办公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第四章 录取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第十一条 将同一科类出档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3、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4、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术科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阿语。2、英语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第十五条 联合培养项目1、学校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施行“1+3”、“2+2”、“2+2+1”(本硕连读)、“1+3+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一至两年,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赴国外合作大学就读,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2、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我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日语”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各省报考我校高考成绩排名前3%(文理科分别排名)且报到注册就读的考生,可优先直接推荐至东北大学参加“0+4”培养学习。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和东北大学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3、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制药工程、英语”等专业开展双校园学习交流项目(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浙江工业大学出具学习证明,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燕宝奖学金:2000-5000元/人(面向宁夏籍专科学生)。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奖学金、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访学、留学。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1、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2、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3、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725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2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5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33000元/年)。4、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59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年。5、住宿费:根据住宿设施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500-2200元/年/人。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52-2210016;传真:0952-2210016;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详情
宁夏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1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性质:民办公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学校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第四章 录取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第十一条 将同一科类出档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3、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4、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术科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2、英语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3、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实验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联合培养项目1、学校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施行“1+3”、“2+2”、“2+2+1”(本硕连读)、“3+1+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一至两年,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2、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项目招生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工程。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宁夏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符合国外合作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3、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应用化学、环境设计”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和东北大学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4、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又获批由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获得双校双支援。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化学”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浙江工业大学出具学习证明。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实验班):该专业由学校与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学生模式,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进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2000元/人;燕宝奖学金:2000-5000元/人。对专科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奖学金、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访学、留学。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1、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2、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专业:25000元/年。3、与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4、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65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90000-86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40000-50000元/年)。5、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5900元/年。6、住宿费:2200元/年/人。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52-2210016;传真:0952-2210016;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详情
宁夏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5
宁夏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性质:民办公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学校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第四章 录取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第十一条 将同一科类出档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综合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3、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4、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70%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2、英语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3、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并且无色弱和色盲,无纹身。第十五条 联合培养项目1、学校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施行“1+3”、“2+2”、“2+2+1”(本硕连读)、“3+1+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一至两年,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2、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应用化学、环境设计”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和东北大学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3、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又获批由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获得双校双支援。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化学”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浙江工业大学出具学习证明。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班):该专业由学校与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学生模式,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进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5、财务管理专业(云财务与管理会计师特色班):该专业与用友集团(新道)联合共建,培养云财务时代下共享财务、智能财务等新技术融合的复合应用型、管理创新型财务人才。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东方时尚冠名班):该专业采取与北京东方时尚校企合作,施行“2+1”的培养模式,前两年校内学习,第三年东方时尚顶岗实习。7、应用化工技术(大地化工宏志班):该专业采取与宁夏大地化工校企合作,施行“2+1”的培养模式,前两年校内学习,第三年大地化工顶岗实习。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2000元/人;燕宝奖学金:2000-5000元/人。对专科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奖学金、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访学、留学。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1、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13000-17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2、与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4、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65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90000-86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40000-50000元/年)。5、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59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年。高职分类考试、自主招生专业学费:7500元/年。6、住宿费:2200元/年/人。第七章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证书校名:宁夏理工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查询。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52-2210016;传真:0952-2210016;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详情
宁夏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25
宁夏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学校代码:12544校 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312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 办学特点: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民办高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宁夏理工学院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多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本、专科人才为目标。现已形成本科生培养为主,专科生、成人教育和高级技术、管理人员、职教师资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2、体检标准: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3、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4、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三、录取原则  宁夏理工学院录取新生时遵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四、收费标准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本科:文史类:75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理工类:7900元/年(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安全工程、应用化学)。专科:文史类:3800元/年(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应用英语);理工类:3900元/年(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  2、住宿费为1200元/年·人。五、助学、奖贷措施宁夏理工学院建立起一个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及知名企业所设立的龙门助学金等互为补充的帮困助学体系。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3000元,比例为在校生的33%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院每年从经费中足额提取4~6%,用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招生管理机构宁夏理工学院招生管理机构是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招生咨询方式:  1、电 话:(0952)2011809、8369820、8506201  2、传 真:(0952)2034511  3、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312号  4、邮 编:753000  5、E-mail:zsb@nxist.com  6、网 址:www.nxist.com详情
宁夏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8
学院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院国标码:12544学院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 取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七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考生。招生规模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分配,实际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规模。 第八条 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录取时,学院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体检标准、高考成绩满足宁夏理工学院在该考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将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条 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宁夏考生不降分录取。 第十二条 如果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至六志愿视为平行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本科理工类学费:8900元/年;本科文史类学费:8500元/年 ; 专科理工类学费:4500元/年;专科文史类学费:4300元/年。 住 宿 费:1200元/年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52-2210016,8388978,8369820;传真:0952-2210009;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 电话:
    %u0030%u0039%u0035%u0032-%u0032%u0032%u0031%u0030%u0030%u0031%u0036
  • 邮编:
    753000
相关推荐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石家庄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